淀粉加“伟哥粉”灌制性保健食品 秦皇岛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保健品案
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,2011年6月,被告人李某某使用淀粉、伟哥粉、食品添加剂等材料灌制性保健食品,并向他人销售。2013年9月,秦青警务站从被告人李某车内查获性保健食品200盒。经鉴定,该性保健品内含有“西地那非”335020mg/kg。
审判:被告人李某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销售,已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海港区人民法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,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七千三百五十元及扣押在案的保健食品、原材料及包装加工工具。
一品秦皇岛商标注册网(http://qinghuangdao.epbiao.com )努力致力于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、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,秦皇岛商标注册,秦皇岛商标设计,秦皇岛商标转让 ,秦皇岛商标续展,秦皇岛专利申请代理,找秦皇岛商标注册代理公司,秦皇岛商标事务所就上一品标局;一品标局资深知识产权顾问免费在线提供商标咨询服务。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请 点击:http://www1.epbiao.com/zt/shangbiaocx/?utm_source=dhl 希望能帮助到各位。
- 商标查询
- 版权查询
便捷链接: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
本文来源:中国商标网 - 淀粉加“伟哥粉”灌制性保健食品 秦皇岛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保健品案
版权说明: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,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,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